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体育学院创建于1976年,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辽宁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体育人文社会学省级重点学科、运动人体科学省级重点实验室。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日期须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学籍。
考生根据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考生应在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4.考生应签订《反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可于2025年5月18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8日12:00至19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
1.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分项目(排球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一)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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